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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婚同居被施暴,是否属于家暴?及被家暴后如何留存证据
未婚同居被施暴,是否属于家暴?及被家暴后如何留存证据
近几个月来,未婚同居,女子被男友暴力伤害的现象频发,并多次被新闻报道,那么未婚同居期间发生的暴力是否属于“家暴”?发生家暴的情况下,受害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
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二条规定: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,参照本法规定执行。
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,情侣之间虽然不是互为家庭成员,但共同生活期间所遭受的另一方实施的暴力,同样可以被认定为“家暴”。
• 当遭遇“家暴”时,受害者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
一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,或及时向加害人或受害人工作单位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、反映或者求助,并做好记录留存。
二、若受伤,则及时去医院治疗,保留好诊断证明、病历、医疗费票据等就医材料。
三、在安全的情况下,对暴力当时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,并保存好原始的视听资料。或在受伤后,及时对自身的伤情拍摄照片,该照片应能显示受伤情况以及自己的身份。
四、暴力发生后,对双方可反映暴力情况的微信聊天记录、短信、电话录音、悔过书等进行保存。
五、收集证人证言,如暴力目击者、家暴发生后介入调解的邻居、朋友等。